国内刊号:11-2201/X
国际刊号:1000-6923
发布日期:
作者:张力元, 张亚楠, 钟佳浩, 郭巍, 张月, 王鉴月, 吴维鹏, 薄雅楠
单位:1. 长安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4;2.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陕西 西安 710061;3. 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 陕西 西安 710065
关键词:铜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分析,来源解析,健康风险评价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42207130);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DQGG202144);西安市创新能力强基计划-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示范项目(21SFSF000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长安大学)(300102293203)
以汾渭平原中小城市铜川市为研究对象,采用在线监测的方法测定铜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环境VOCs组分浓度(共计115种),梳理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VOCs污染时间序列与季节性变化特征,运用PMF模型解析VOCs的主要来源,利用最大增量反应活性(MIR)法量化VOCs的臭氧生成潜势(OFP),并计算毒性VOCs的危害指数(HI)和终生癌症风险(LCR).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铜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夏和冬季φ(TVOCs)均值分别为(69.03 ± 47.48)×10-9、(92.66± 37.54)×10-9和(134.90± 74.58)×10-9,各季节排名前三的组分表现一致(烷烃>烯烃>芳香烃).PMF源解析结果显示,铜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VOCs来源以化工企业、机动车、燃烧排放为主(贡献均超过20%),但存在显著的季节性特征.OFP评估结果表明,OVOCs是各季节贡献最大的组分,主要贡献物种为乙醇、乙醛和乙烯等.春、夏和冬季VOCs经呼吸摄入致癌风险为1.57×10-5~ 8.42×10-5,非致癌风险均高于可接受水平(HI>1),表明此环境中的暴露人群存在轻微致癌和非致癌健康风险.其中,丙烯醛危害指数尤其突出(HI>1).
来源:2025年第1期
《中国环境科学》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