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11-2201/X
国际刊号:1000-6923
发布日期:
作者:姜艺婧, 宋国君, 习婧欣, 曲思越
单位:1.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北京 100872;2.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系, 伦敦 WC2A2AE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生命周期评价,社会成本,北京市
为实现低成本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目标,为政府提供收费、补贴和特许经营的决策依据,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方法,在源头分类的前提下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社会成本进行核算与评估.社会成本是指生活垃圾全生命周期各环节中由政府(和居民)承担的全部影响的货币化成本.结果表明,城市生活垃圾社会成本评估是可行的,全生命周期各项成本均可实现比较.北京市生活垃圾社会成本为98亿元,约占GDP的0.24%,单位生活垃圾社会成本为1254元/t;其他垃圾单位社会成本最高为1487元/t,其次是厨余垃圾710元/t,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389元/t;其他垃圾焚烧排放的危险空气污染物导致的人群健康损失成本是其他垃圾成本高的主要原因.北京市应继续加大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补贴以降低其他垃圾的处置量,通过优化管理达到降低社会成本的目的.
来源:2024年第6期
《中国环境科学》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