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11-2201/X
国际刊号:1000-6923
发布日期:
作者:冯茜丹, 刘志磊, 陈启宇, 陈希超, 高梓旭, 王钰钰, 郑彤, 刘芸, 林必桂
单位:1.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 广东 广州 510225;2.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 海南 海口 571101;3.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重点实验室, 广东 广州 510655;4. 中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辽宁 沈阳 110122
关键词:PM10,重金属,健康风险评估,靶器官毒性剂量法,证据权重法
基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专项(PM-zx703-202104-056,163004202102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19YFC1805504,2019YFC180550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41105093);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粤教师函[2014]145号)
通过对华南某电子垃圾拆解区PM10中重金属含量特征分析,计算该地区的人群暴露量,评估人群健康风险,并引入靶器官毒性剂量法(TTD)和证据权重法(WOE)对常规评估方法的非致癌健康风险进行修正,比较探讨3种方法对非致癌健康风险评估结果的影响.结果表明:研究区域夏,冬季节的非致癌和致癌健康风险均为:儿童>成年女性>成年男性,重金属Ni对人群可能存在致癌风险(ILCR在10-6~10-4之间).其中,Cr,Pb,Cd和As 4种重金属(类金属)对成年男性的非致癌健康风险值为3.05×10-2,经TTD法和WOE法修正后为5.41×10-2和5.4×10-1,表明当综合考虑重金属作用的靶器官及重金属间的相互作用时,PM10中重金属的非致癌健康风险值高于常规方法.
来源:2022年第10期
《中国环境科学》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