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11-2201/X
国际刊号:1000-6923
发布日期:
作者:高爽, 李时蓓, 马岩, 李刚, 伯鑫, 屈加豹, 雷团团, 毛娜, 路瑞娟, 任丽红
单位:1.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北京 100012;2. 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12;3.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北京 100012;4. 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河北 沧州 061000
关键词:气象条件分型,大气环境允许排放量,迁散系数,测算方法
基金: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DQGG0209-07,DQGG0304-07,DQGG0507)
本文提出一种基于气象条件分型的城市大气环境允许排放量测算方法,该方法基于环境空气质量和颗粒物组分数据,对气象条件进行分污染天气类型的二次转化规律研究,并确定不同天气类型下的迁移扩散系数.基于扩散理论,建立了污染物排放强度、不同天气类型迁移扩散系数和目标控制浓度之间的关系,在特定区域排放布局和排放方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测算不同天气类型达空气质量标准下的一次PM2.5,PM10,NOx和SO2的允许排放量.以沧州市为例,结合空气质量从优到严重污染程度将对应气象要素依次划分为7种天气类型,测算7种天气类型达空气质量目标下的主要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基于2018年基准年的排放量,在天气类型7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沧州市一次PM2.5,PM10,NOx和SO2排放量削减率应分别在82.62%,81.17%,75.05%和74.54%以上,才能达到空气质量标准.结果表明,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环境允许排放量很小,需要更大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才能避免发生重污染天气.
来源:2021年第2期
《中国环境科学》期刊编辑部